莆田市第一医院核医学科项目

发布时间:2025-11-03 13:18


1、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核医学科项目。


2、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449号莆田市第一医院13号楼一层。


3、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莆田市第一医院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 449号

   联 系 人:阮彬林

   联系方式:13850288802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在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449号莆田市第一医院13号楼一层建设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及相应功能用房,在13号楼一层北侧走道区域建设放射性废液衰变池,主要建设内容为:

(1)SPECT/CT显像诊断

建设单位新建1间SPECT/CT机房,使用1台SPECT/CT机,配套使用放射性核素Tc-99m进行SPECT/CT显像检查。患者单次注射Tc-99m最大为25mCi,每天最大患者数量为20人。

(2)放射性药物门诊治疗

①建设单位使用放射性核素Sr-89开展转移性骨肿瘤治疗,患者单次注射Sr-89最大为4mCi,每天最大患者数量为5人;

②建设单位使用放射性核素I-131开展核素甲亢治疗,患者单次服药I-131最大为10mCi,每天最大患者数量为5人;

③建设单位使用放射性核素I-131开展甲状腺功能检查(简称:甲功检查),患者单次服药I-131最大为10μCi,每天最大患者数量为10人。

建设单位实际建设过程中暂不开展使用放射性核素P-32用于敷贴治疗,故本次验收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射线装置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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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规定,本项目属于“五十五、核与辐射”中“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中“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委托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对莆田市第一医院核医学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8月7日对莆田市第一医院核医学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闽环辐评〔2023〕37号)。建设单位已根据环评要求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意见于2025年9月完成了项目建设。目前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措施运行正常,已具备了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接受委托后,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25年9月、10月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在现场监测,调查和查阅相关工程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莆田市第一医院核医学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5年11月1日举行了本项目验收会。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