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西安辐照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章二路(普洛斯西安沣东产业园)
3、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章二路(普洛斯西安沣东产业园)
邮编:710086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791308792
4、验收监测单位: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凌核盛”)位于陕西省国家级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孟杨路6号,正式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省属国企中陕核集团下属全资二级子公司。为了便于后期管理,已于2025年11月15日在建设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了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普洛斯西安沣东产业园B-3号厂房,是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为牛伟。本次核技术利用项目全权委托给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进行竣工验收,且后期以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为主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根据《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本次新增的1台10MeV电子加速器为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医疗器械、中药及植物提取物、食品等产品的消毒灭菌及晶圆半导体、电子元器件改性。
建设单位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编制了《西安辐照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陕西省西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了该环评报告表,并于2025年3月25日批复了该环评报告表(陕西咸审服准〔2025〕69号)。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已根据环评要求和陕西省西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环评批复意见于2025年11月完成了项目建设。目前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措施运行正常,已具备了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条件。
6、主要环境影响:
Ⅰ、X射线电离辐射污染。
电子加速器在进行辐照时电子枪发射电子,电子经加速管加速并经扫描扩展成为均匀的有一定宽度的电子束。电子在加速过程中,部分电子会丢失,它们打在加速管壁上,产生Χ射线,对加速器屏蔽体周围产生一定的辐射影响。此外,电子束打到机头及其他高Z物质时也会产生高能X射线,X射线的贯穿能力极强,会对加速器屏蔽体周围环境造成辐射污染。加速器在运行时产生的高能电子束,其贯穿能力远弱于X射线,在X射线得到充分屏蔽的条件下,电子束亦能得到足够的屏蔽。因此,在加速器开机辐照期间,X射线辐射为项目主要的污染因素。
Ⅱ、空气因电离产生极少的臭氧和氮氧化物。
电子束装置在通电出束过程中,屏蔽体内的空气在强电离辐射的作用下,会产生一定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电子束装置屏蔽体在良好通风条件下,臭氧和氮氧化物很快弥散在大气环境中,臭氧在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气。根据现场核实的资料,电子束装置外接专用排风管道,经管道收集后高于厂房屋顶3m排放。
7、对策和措施:
1.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的要求,对1台10MeV工业电子加速器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取得了环评批复,该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可正常运行。
2.现场监测表明,10MeV工业电子加速器(型号:WK-DZ-10/20,编号:GY-DZ-10/20-0009)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周围各测点周围剂量当量率范围值为:(0.121~0.76)μSv/h。以上各监测点位均满足《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HJ 979-2018)中的“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外人员可达区域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及以外区域周围剂量当量率不能超过2.5μSv/h”的要求,辐射屏蔽措施能满足防护要求;该项目所涉及的职业人员及公众产生的个人年有效剂量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的限值要求及《环评报告表中》中提出的管理目标值。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设备防护门设有门-机钥匙联锁装置、钥匙开关、联锁装置、信号警示装置、巡检按钮、防人误入光电装置、急停装置、拉线开关、固定式剂量探测器等辐射安全设施。
4.建设单位成立有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制定了各项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将相关制度等张贴上墙;购置了2台辐射监测仪和3台个人剂量报警仪;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和两套铅衣五件套个人。
5.辐射工作人员通过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考核;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了职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指定有专门的管理办公室和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6日—2026年1月16日
报告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erWWCCcihB6v-cHOByUTg?pwd=hv54 提取码: hv54